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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必须恋爱的理由

归档日期:11-24       文本归类:精选短文      文章编辑:菠萝语录

我必须恋爱的理由

文/王大根

辅导员把我找去谈话。他问:“王玫丽,你为什么不谈恋爱?”

我说老师我太难看了。

辅导员说:“没有啊,你不难看啊。”

我说老师我就是太难看了。

辅导员说:“你不要妄自菲薄。我们系有些外貌并不算特别出众的女孩子都谈上恋爱了,你怎么就不向她们取取经呢?”

我说老师那她们的男朋友也太难看了。

辅导员接了一个电话。我无聊地等着,鼻子有点痒。我想挖一挖鼻孔,但手刚抬起来,辅导员就看向我,说:“你等一分钟。”我只好扭扭鼻子,继续等下去。三十分钟以后,辅导员打完了电话,他说:“我接下来还有事,不能跟你多讲了。反正现在你是大二唯一一个没有谈恋爱的了,我不能容许你把这种情况拖到大三。我希望你能尽快把这件事情解决掉。”

我说老师我尽力吧。但老师我真的太难看了。

辅导员没有理我了。

从系办出来的路上,我有点焦虑。

众所周知,恋爱是大学的必修课,没有谈过恋爱,是拿不到毕业证的。对于我来说,这是一门艰深的学问,而我的同学们都奸诈得很,很多人从初中高中就开始预习这门课了。

我是小地方来的,我们那里根本就没有开这个课。当然,虽然之前没上过这门课,但我中学的时候也是自学过一点的。我看了一些言情小说,还看了一些偶像剧,但是它们跟我的现实人生老是有点对不上。

初中的时候,我不小心在裤子上沾染了一点血迹,那时候坐我后面的男生,并没有像青春小说里写的一样,脱下校服外套围在我的腰际,相反,他指着我的裤子说:“大家快来看!王玫丽的屁股上有血!”

高中的时候,我跟隔壁班的男生走同一条路回家,下了晚自习已经是九点多,但也没有像偶像剧里拍的那样,出来坏人把我团团围住,然后他上来搭救云云。我的家乡是个无精打采的城市,并没有那种热心帮助男女主角谈恋爱的地痞流氓。

上了大学以后,我跟别的同学的差距就出来了。她们上手太快了,这一个在军训的时候就泡上了隔壁连的肌肉男,那一个十一已经和异地恋男友在一个海滨城市团了圆。室友甲在新生群里热烈附和着学长的每一条伟论,开学两个月后学长就在楼下喊她的名字了;室友乙去学校对面吃顿麦当劳,就把嚼着巨无霸的一喀麦隆留学生拐进了隔壁的小旅馆。如此热火朝天的一年多下来,我们整个年级,内部消化的内部消化,外部进口的外部进口,一个个相继拿到了恋爱学分,仓啷啷就剩下了我这么一条女光棍。

一开始,我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。我认识的比我年长的人里面,是没有人大学里没有谈到恋爱的,那我想,恋爱是大学里必然会降临的一件事,想必不用心急,我只要坐在树桩子上挖着鼻孔等就是了。

可是后来上高数课的时候,我觉出不对劲了。我们学校的男女比例,是一比二。拿我们年级来说吧,我们年级有四十五个人,三十个女生,十五个男生,那么属于我的可恋爱对象数量有半个。当然,其中有五个着实难看的,是无效数据,得去掉,那剩下也有七个看得过眼的和三个挺像样的,那我谈到恋爱的可能性还是有三分之一。可是现实却不是那样,十五个男生没有一个有想走到我的树桩子跟前的意思,每当下课的时候,他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了班里最漂亮的几个女生身边。所以,腰跟我胸一边高的女同学张某某的可恋爱对象数量是十五个,我的是零个,我在高数课上勘出了这一真相。

我终于意识到自己是难看的了。

此前我得到过诸多暗示,譬如和室友合照的时候,我的脸要比她阔那么一点点,我的眼睛要比她小那么一点点,我的皮肤要比她黑那么一点点,但是用美图秀秀美化过以后,我的脸也是尖尖的,我的眼睛也是大大的,我的皮肤也是雪白雪白的,我也就没有觉得这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了。

再譬如我和女同学一起逛街,有电视台的撞上来,要采访我的女同学,我的女同学普通话很不好,话说得很费劲,但他们也没有掉过头来采访我的意思。我觉得很奇怪,他们为什么不采访我呢?

又譬如长腿妹张某某告诉我,班里姓方的男同学很热情,并且很擅长修电脑,随时找他他都在。于是,我的电脑快死掉的时候,我在QQ上找方同学,找了几次都是“您好,我现在有事不在,一会再和您联系”,都二零一几年了还有人用这么老土的自动回复,我觉得蛮好笑的。

在这节高数课上,这些暗示忽然坐着火箭开着飞船向我奔来,原本微弱的声音聚在一起,终于向我投下了我生命中的一声巨响:“你是难看的。或者至少,你不是好看的。”

我哭了很久,哭昏了过去,醒来打开手机前置摄像头一看,还是那么难看,甚至因为眼睛肿了,变得更难看了,我“嗷”一声又哭了起来。

长得漂亮的室友来安慰我:“别哭别哭,你为什么哭呀?”

我说因为我难看。没有人会想要跟我这么难看的人谈恋爱的。

室友说:“你不难看呀!再说了,恋爱也不是光看外表的呀,内在也很重要啊!”

我哭得更凶了。我天天说别人坏话,我的内在也很难看的呀!

也就是在这个时候,辅导员把我叫去谈话了。我没有办法,准备去找褚建国想想出路。

褚建国是我的网友,我们很久以前在一个文学论坛偶遇,他的笔名叫楚狂歌,我的笔名叫丽歌,我们因而觉得彼此非常投缘,互相写了好几年的诗,并且都一厢情愿地把对方想象得很漂亮。他也是我们学校的,比我高一届,我考进这所大学,很有几分他的原因。

我们没有交换过照片,因为觉得俗,然后等到见面的时候,大家都很失望,是那种显露在脸上的失望,因为虽然都设想过对方未必是好看的,但没想到对方是那么难看。

褚建国的脸,是烂掉的,如果说那是青春痘的话,我觉得他的青春有一整个宇宙那么浩瀚。我的脸看在他眼里不知道是怎么样,想必也是颇为惊心动魄的。

我们就此没有发展成恋人,诗也不写了,因为诗里面不少情情爱爱的,见过真人以后,我们对于情话都颇感无能为力了。不过出于多年的情分,我们还是成了不错的朋友。他也没有谈恋爱,这一点让我尤为亲切。

我找褚建国出来吃饭。我们俩不太在一起吃饭,因为会被人误以为是情侣,而我们又都觉得对方长得太磕碜,不想被就此误会,所以我磨了半天,褚建国才答应出来。但他忒也瞧我不起,穿着一件乌七抹黑的脏烂牛仔外套就来了,头发也油腻腻而板结的。我说你又扮落魄作家到国图门口摆地摊卖自己的诗集去啦?

褚建国说:“这年头谁还兴写诗!落伍!我现在搞音乐呢!”我们谈了一会儿,我大致明白了褚建国的职业变迁。他写诗就是为了泡妞,但是非常不幸的是只泡到了我。在我们两人惨淡的会晤之后,他痛定思痛,认为诗人能过上性生活的好日子已经过去了,于是决定转行。